回顧兩國論脈絡 薛化元:李登輝曾投書拒絕一中內部關係
2026/01/07 21:07 記者陳昀/台北報導
台灣教授協會會長薛化元透露,前總統李登輝曾在國際期刊署名撰文,主張透過修憲將「兩國論」定調。(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前總統李登輝1999年7月接受「德國之聲」訪問時提出「兩國論」,主張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互不隸屬的兩個主權國家,鮮為人知的是,李登輝也曾署名投書國際期刊,闡述「兩國論」的內涵,主張透過修憲拒絕「一個中國」的內部關係,顯示這是有整體性的政策思考。
台灣教授協會會長薛化元今在「解讀2758號決議案與雷震〈救亡圖存獻議〉座談會」上表示,前美國副國務卿Chester Bowles曾在1960年出版的《Foreign Affairs》發表文章主張,北京政府現實上已掌握中國大陸,住在台灣的800萬台灣人跟200萬大陸人,有權利要求安全獨立的存在,主張以「獨立的中台關係」,解決台灣海峽兩岸的地位問題。
薛化元提到,大家都知道李登輝在接受「德國之聲」訪問時提出「兩國論」,卻很少知道李也曾在同一本國際期刊撰文,李前總統推動「兩國論」並非一時的考量,而是有整體性的政策思考,透過修憲將「兩國論」在憲法位階定調的可能即為一例。
薛化元指出,李登輝接受「德國之聲」訪問前夕,以鉛筆加上「台灣不是叛逃的一省,至少兩岸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當時國安會諮委張榮豐曾主張把這段論述「劃掉」,李前總統仍決定將「特殊國與國關係」加入受訪文稿;雖然修憲因為外在環境的變動最後沒有進行,李登輝前總統仍在國際期刊發表主張。
李登輝當時提出「特殊國與國」主張,歷史的事實是,1949年中共成立後,從未統治過中華民國所轄的台澎金馬,1991年修憲以來,已將兩案關係定位在國家與國家,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而非一合法政府、一叛亂團體,或一中央政府、一地方政府的「一個中國」的內部關係。
李登輝也曾於1999年11月曾在《Foreign Affairs》署名Lee Teng-hui(Presid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發表〈了解台灣:跨越認知差距〉(Understanding Taiwan - Bridging the Perception Gap),說明「兩國論」的內涵,向國際社會闡述台灣已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不應被視為中共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