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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民眾黨副主任林昭印 聲援柯文哲涉違集遊法 檢認定非首謀不起訴

    2026/01/06 12:00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勘驗蒐證畫面後,無從認定林男為集會遊行首謀,罪嫌不足,予以處分不起訴。(記者吳昇儒攝)

    台北地檢署勘驗蒐證畫面後,無從認定林男為集會遊行首謀,罪嫌不足,予以處分不起訴。(記者吳昇儒攝)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弊案,前年12月26日起訴柯文哲時,支持群眾前往聲援,警方依規定舉牌制止,但群眾不僅不解散還與執勤警員爆發推擠。警方認為時任民眾黨組織發展部副主任的林昭印為首謀,依違反集會遊行法,將他函送法辦。台北地檢署勘驗蒐證畫面後,無從認定林男為集會遊行首謀,罪嫌不足,予以處分不起訴。

    警方認為,案發當天林昭印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號召群眾手持布條、旗幟前往台北地檢署前「聲援柯文哲」,藉此舉行集會活動並帶領群眾靜坐表達訴求。

    中正一分局長張嘉煌透過擴音器告知群眾該行為已觸法,但多次舉牌制止,林仍置若罔聞,直到隔天清晨4時25分群眾才全數離去。因此認定時任民眾黨組織發展部副主任的林昭印為首謀,涉犯集會遊行法中的首謀者違法不解散罪,將他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林到案後辯稱,當天是在現場等候柯文哲延押案的審理結果,群眾是自發性的前往,沒有人發起。因為群眾不是他召集來的,所以也沒有辦法帶領群眾離開。

    檢察官逐一勘驗警方的蒐證錄影畫面,均無法認定林昭印有糾集群眾的行為或已處於領導地位;此外,第2次舉牌前後部分情緒激動的民眾與警員發生推擠時,林還在管制口前高舉左手,疑似安撫、制止部分情緒激動民眾。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無從認定林昭印為集會遊行的首謀,甚至在現場民眾鼓譟時,還主動安撫、制止,罪嫌不足,予以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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