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案高院撤銷改判高檢署已上訴 高虹安回應了
2026/01/06 11:27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助理費高院二審被撤銷改判,高檢署已上訴,對此,高虹安也回應了。(資料照)
新竹市長高虹安立委期間涉貪助理費,高院二審宣判撤銷原一審7年4個月貪污罪,改判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對高院的判決,檢方已在昨天提出上訴,並認為高院判決認事用法有誤,堅持本案確有「詐領犯意」,且判決違背法令,決定提起上訴。對檢方的上訴,高虹安透過市府城銷處新聞單位回應「尊重。二審已判決貪污無罪,現在就是全力拼市政」。
高虹安的助理費貪污案高院二審大逆轉獲判無罪,被停職1年5個月的高虹安已在去年12月18日復職回歸市府,高虹安雖回歸市府,但因貪污案官司還未定讞,也使得其市長剩下不到1年的時間,仍籠罩在官司未定的狀態,加上與旅美教授陳時奮(筆名翁達瑞)的誣告官司還在最高法院審理期間,也牽動其市長職務與連任之路,還未定讞的2件官司左右高虹安的政治之路。
由於高虹安高院二審貪污案被撤銷改判,引發政治與法律界不同見解,高檢署上訴的理由也認為,高虹安確實具有詐領犯意,且原判決在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上仍存違誤,判決結果違背法令;另,原同樣獲判無罪的前法務主任陳昱愷,依速審法第9條第1項第2、3款提出上訴的理由也成立,因此一併提起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