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選罷法修正案」 原民立委出缺即補選、增移轉投票機制
2025/12/26 19:54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將原住民立委補選機制比照一般區域立委辦理,同時也增訂原民選區的移轉投票機制,以保障秘密投票。(記者方賓照攝)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將原住民立委補選機制比照一般區域立委辦理,同時也增訂原民選區的移轉投票機制,以保障秘密投票。在逐條表決程序,藍白挾人數優勢通過國民黨團版本,原先反對的民進黨團在二讀程序則投下贊成票,該案最終在朝野一致同意下三讀通過。
現行原住民立委必須在同一選區缺額達二分之以上才能進行補選,此次修法刪除必須「缺額達二分之一」才能補選的限制。
三讀條文明定,⽴法委員於就職後因死亡、辭職、經判決當選無效確定或其他事由出缺時,依下列規定辦理:區域及原住民選出者,應⾃死亡之⽇、辭職之⽇或選舉委員會收到法院確定判決證明書之⽇或其他出缺事由發⽣之⽇起三個⽉內完成補選投票。但其所遺任期不⾜⼀年時,不予補選。
三讀條文也規定,為保障原住民秘密投票權益,選舉委員會應單獨設置投票所或於區域選舉投票所內辦理各種公職人員選舉投票,不受第17條第一項應在戶籍地投票之限制。
無黨籍原民立委高金素梅表示,憲法增修條文本是保障原民參政權,但公職選罷法卻只針對一般選區立委缺額即能補選,相較於原民選區卻要缺額兩席才能進行補選,若不更正就是錯誤與歧視。
民進黨團幹事長鍾佳濱說,原住民立委屬複數選區,若缺一席即補選,將導致優勢政黨囊括席次,質疑這是政黨私心,因此主張應將原民選區改為單一選區、缺額補選才符合公平競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