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費除罪化」翁曉玲稱不影響助理權益:除非他們認為自己不夠優秀
2025/12/11 12:47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質詢立法院副秘書長張裕榮。(記者謝君臨翻攝)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邀請法務部、審計部等單位,就「八百萬助理費變成小金庫,立法院組織法恐成自肥法案」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針對助理費除罪化相關草案,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質詢時強調,任何法案修正絕對不會影響到既有助理的權益,除非他們認為自己不夠資格、不夠優秀;且任何的錢也不會進入立委私人帳戶,而是進入辦公室。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上週提出「立法院組織法」修法,明定助理費由立委「統籌運用」且「免檢據核銷」,甚至如何運用只要對選民負政治責任,不受貪污罪或刑法規範,遭疑有意為同黨籍立委顏寬恒涉助理費案解套,引發爭議。對此,司法委員會臨時變更今日議程,討論「助理費除罪化」修法等相關議題。
翁曉玲質詢指出,陳玉珍提案內容是否妥適,本來就有討論空間,不是一定會通過陳玉珍版本,「坦白說,以我個人立場,裡面有些內容我也不贊同。」
翁曉玲表示,對於修法,國會助理們有一些反彈,她都能理解,但任何一個法律的修正,絕對不會影響到既有助理的權益,除非是他們認為自己可能不夠好、不夠優秀,可能擔心未來改變時,立委不願意再聘用他們。翁更指出,若以現在國會助理薪資待遇來說,「要聘非常好、優秀的國會助理,這個錢是聘不到的。」
她說,自己進入立法院後,看到聘用助理的狀況,發現一些問題,有些是制度面上的僵化,或是現行法律制度上的不足,才引發爭議。
翁曉玲舉例,依現行規定,立委不能聘任兼任助理,也不能聘任工讀生,但立委業務面向非常多,可能只需要請一個「鐘點助理」幫忙剪片、拍照,或是有活動需要有兼任的人幫忙,但是她現在只能聘用專任助理,這是很多朝野立委都有提出的問題,應讓立委聘任助理制度更為彈性。
她也提及,立法院組織法規定,每位委員至少要聘8人,但經費是40萬左右,平均一位助理5萬元,如果要聘非常好、優秀的國會助理,這個錢是聘不到的,「所以我反對限縮8人,若是至少聘3位以上,我就可以聘律師、會計師,甚至聘學有專精的研究員,但以現有薪資待遇來說不可能做到這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