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強推縮短民調冷靜期 內政部:恐助長不實發布
2025/10/26 13:35 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
去年國民黨立院黨團在人數優勢下,不僅阻擋民進黨立委赴委員會開會審查,更用1分鐘強行初審通過「選罷法修正草案」其中第53條主張縮短民調冷靜期為3天。(資料照)
國民黨魁選舉落幕,但過程中藍營卻自爆遭中國介選,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更公布抖音相關數據佐證。回顧去年國民黨立院黨團在人數優勢下,不僅阻擋民進黨立委赴委員會開會審查,更用1分鐘強行初審通過「選罷法修正草案」其中第53條主張縮短民調冷靜期為3天,若該法通過恐加劇不實民調發布。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出「選罷法第53條修正草案」主張,至今無證據顯示民調結果會影響選民投票意向,並指維持禁令的國家也多限制在選前1至6日內,因此提案將選前禁止民調時間從10日縮短為前3日。
對此,中選會去年在委員會審查時所提書面報告表示,為保障選舉之公平與公正,避免投票日前10日內,因民意調查資料之發布等行為,左右或主導選民選舉意向,並動搖選民信念。
中選會強調,不論該等資料是否屬實或客觀,於投票日前10日內發布等行為,選民並無足夠時間予以分辨,其他候選人亦無充分時間得以釐清,如放任其散布等行為,可能影響選舉之公平性,此為「選罷法」第53條第3項規定之立法目的,如將前10日修改為前3日,是否仍可維繫原立法目的,宜審慎考量。
內政部也說,縮短選前民調發布之禁制期,恐使候選人於投票日前難以有效澄清虛假資訊,並有助長不實民調發布之虞。選舉民調發布之禁制規定,是為避免不實民意調查資料誤導選民,候選人未能有效澄清修正,或為維持自由投票環境,避免任何民意調查影響選民判斷,爰規定投票日前10日禁止公布民意調查。
內政部認為,如修法縮短民意調查限制發布期間為投票日前3日,易使候選人於投票日前對不實資訊無法有效澄清,此外,是否反助長發布不實民調,均值商榷。
熱門賽事、球星動態不漏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