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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交保檢抗告 高院分案最快今裁定

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獲交保,士檢不服提起抗告,高院今分案組成合議庭審理,最快今天做出裁定。(資料照)

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獲交保,士檢不服提起抗告,高院今分案組成合議庭審理,最快今天做出裁定。(資料照)

2025/02/19 11:35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被控以親友充當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涉犯貪污等,士林地檢署偵查後,以陳怡君及其服務處主任張惠霖均涉犯重罪、有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張被裁准羈押禁見,但陳怡君獲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士檢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今上午收到抗告卷證,分案組成合議庭,審判長是庭長王屏夏、承審的受命法官是楊明佳、陪席法官潘怡華。

知情法界指出,由於陳怡君前天即獲得交保在外,士檢雖決定抗告,但高院直到今天上午才收到抗告卷證受理此案,正加緊審理中,最快今做出裁定。

北市議員陳怡君去年被檢舉,指她自2019年起,涉嫌利用胞弟陳衛德夫婦、張惠霖胞姊、前員工賀男等4名親友,輪流充當人頭助理,向議會不實申領助理費,初估5年內共詐領助理費約300多萬元。

但陳怡君面對媒體詢問,否認詐領助理費,強調「懇請大家相信我的清白,我陳怡君不是這樣的人」。

檢調蒐證後,懷疑陳怡君涉嫌重大,本月12日兵分13路,搜索陳怡君的議會辦公室、服務處等處,並將陳怡君等多人約談到案。

檢方調查認為,由於相關證人、被告供述不一,且有人頭坦承未實際從事議員助理公務,認定陳怡君、張惠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罪嫌重大,且有勾串之虞,向士院聲押禁見。

不過,士院僅裁定張惠霖羈押禁見,陳怡君則無羈押必要,裁定10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限制住居於戶地。士檢不服,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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