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法官提名槍決死囚黃麟凱?吳思瑤:依法行政不需無限上綱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左)表示,執行死刑必須符合犯行為最嚴重之犯罪,且符合最嚴密、正當的法律程序,在法律要件完備後,死刑執行與否皆尊重相關單位決定,「不需要無限上綱或臆測政治動機跟目的」。(記者田裕華攝)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法務部昨晚槍決死囚黃麟凱,在野黨質疑執行死刑是為救民調,甚至是為大法官人事案鋪排。對此,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17日)上午在立院受訪表示,執行死刑必須符合犯行為最嚴重之犯罪,且符合最嚴密、正當的法律程序,在法律要件完備後,死刑執行與否皆尊重相關單位決定,「不需要無限上綱或臆測政治動機跟目的」。
2013年間勒死王姓前女友及其母親的情殺雙屍案凶手黃麟凱,距案發11年多後的昨天晚間遭執行槍決,這是總統賴清德上任後首位伏法死囚,也是憲法法庭宣判死刑判決及執行要件均限縮後的首件槍決死囚案。黃伏法後,死囚剩36人。
吳思瑤表示,台灣是法治國家,依法行政並採取必要作為,憲判第八號出來,執行死刑必須符合犯行最嚴重之犯罪,且符合最嚴密、正當的法律程序,在法律要件完備後,執行與否都尊重相關單位判斷跟決定,這是法治國家基於法律的授權,也在憲法要求下執行,不需要無限上綱或臆測政治動機跟目的。
吳思瑤也質疑,「這件事情是法律層面,這是法治國家原則,跟政治何干?」不要硬扯到政治方面的課題,在野黨立委過去也非常關心死刑議題,大家對法治國家依法行政作為,應該都能接受且肯認,國家該做的事情。
吳思瑤說,大法官解釋去年剛出爐,依據最新解釋,死刑執行被限制更多的要件,也需要更多嚴謹的法律程序,在法治國家,沒有人可以站在憲法對立面,必須在維護社會治安、防制犯罪、懲治罪犯等,但也要符合人權國家必要程序與作為。
吳思瑤強調,對執政黨來說,不論藍綠誰執政,面對生命、人權的課題,面對犯罪懲治問題,強化法治的作為與選擇,政府責無旁貸,不會用任何政治意圖去面對,也不會有任何政黨意識形態凌駕,在程序下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