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財劃法修正須刪減28%預算 社宅及住宅補貼經費恐受影響

內政部長劉世芳。(資料照)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立法院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中央必須釋出3753億元給地方,牽動各縣市財源重分配。內政部說,財劃法修法後歲入減少,至少必須刪減明年度28%、約283億5411萬9000元支出,將導致許多關係民眾生活的重要政策無法順利推行,包含社會住宅及住宅補貼經費、打詐及反毒相關經費、民防訓練場地第1期整修工程中長程計畫,以及嘉義市政府市民中心興建計畫等。
內政部說,依據立法院12月20日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中央歲入將大幅減少3753億元,其中在內政部114年度單位預算部分,歲出編列1507億1523萬7千元,扣除依法律義務支出494億5052萬8千元後,其餘歲出1012億6470萬9千元,因為財劃法修法後歲入減少,至少必須刪減約283億5411萬9千元支出。將會導致許多關係民眾生活的重要政策無法順利推行。
內政部說明,經過試算盤點,財劃法修法影響民眾居住、治安、交通、基礎設施及地方發展重要的經費來源,包括撥補住宅基金興辦社會住宅及住宅補貼經費、打擊詐欺犯罪及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相關經費、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污水下水道第六期建設計畫、公共污水處理廠再生水推動計畫、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殯葬設施量能提升計畫等。
內政部指出,受財劃法修法影響還有網路科技運用精進計畫、強化空襲警報發放及警察機關指揮通訊備援中程計畫、民防訓練場地第1期整修工程中長程計畫、補助嘉義市政府市民中心興建計畫、合作事業振興發展計畫、桃園市航空城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一期專案計畫等新興計畫。
內政部強調,這次財劃法修法造成預算削減,將直接減弱內政部在地方基礎建設、民生業務的推動能力,對於國家治理效能與民眾福祉產生嚴重衝擊;他們未來將視中央資源配置進行調整,竭盡全力將對民眾影響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