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懷疑鄰居親友路邊聊天挑釁他 持雙刀捅人肚破腸流判6年
潘姓男子不滿鄰居聊天疑似在討論自己,竟持菜刀、尖刀殺人,造成3人重傷,彰化地院審理,依犯殺人未遂罪判處潘男有期徒刑6年。(資料照)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潘姓男子看到謝姓鄰居與陳姓親友在路邊聊天,他認為對方在討論自己,且有挑釁意味,竟返家拿菜刀和尖刀砍殺對方,造成謝姓鄰居被砍傷腹部,腸子外露及3名親友輕重傷。潘男辯稱,持刀揮舞沒針對要害,並沒殺害之意。彰化地院審理,認為潘男從求學時期開始,多以攻擊性方式解決衝突,依犯殺人未遂罪判處潘男有期徒刑6年。
判決書指出,2023年4月某日潘男從外返家,見謝姓鄰居和陳姓親友等7人在路邊聚餐聊天,他認為對方聊天過程有挑釁自己之意,竟衝回家中廚房拿菜刀,和一把30公分長的尖刀朝對方砍殺,陳姓親友等人見狀,先把菜刀拍落地面,但潘男仍持尖刀刺入謝姓鄰居腹部,並割傷兩名鄰居的手掌,直到多名親友加入攔阻潘男,才順利奪下尖刀。
但潘男又跑回家拿掃把,繼續跟眾人互毆,直到更多鄰居制止才住手。事後謝姓鄰居因腹部穿刺合併腹內出血、腸子外露導致休克,幸好及時送醫挽回一命,另外兩名鄰居的手掌多處被劃傷,其中一人有手指肌腱斷裂危險,事後受傷3人報案並提告。
審理時,潘男辯護人主張,潘男右眼視神經萎縮、左眼玻璃體混濁,雙眼視差大,難以拿捏視覺距離,混亂時亂刀揮舞,並非針對他人要害,潘男也辯稱,是傷害行為,沒殺人犯意。
法官調查,經勘驗監視器畫面,潘男雖罹患眼疾,但仍可騎機車倒退騎出住宅門口,日常生活不受眼疾影響。法官審理,潘男過去有憂鬱症的診斷,但案發時並未處於病態狀態,另查潘男從求學時期開始,便多以攻擊性方式解決衝突,即在盛怒時可能出現帶有肢體動作以宣洩情緒或處理衝突,險釀謝男死亡,及造成陳女、陳男傷害。
法官審酌,潘男犯後坦承部分犯行,迄今尚未完全與眾人達成和解,僅賠償謝男1萬元,全案依犯殺人未遂罪,判處6年徒刑;又犯2傷害罪,分別6月、3月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7月,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