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男涉推倒母親不理致死 聲押被駁嘉檢提抗告
莊姓男子涉推倒母親不理致死案,莊男聲押被駁回,嘉義地檢署提起抗告。(資料照)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嘉市65歲陳姓婦人被路人發現倒臥家門口,送醫治療不治,檢警相驗發現陳婦有外傷,查出陳婦的29歲兒子莊男,涉推倒陳婦後不理,有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昨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被駁回。嘉義地檢署今收到裁定書,向台南高分院提起抗告。
嘉檢表示,承辦檢察官今天上午收到裁定書,認為莊男涉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屬重罪,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已撰寫意見、下午提出抗告。
檢警調查,陳婦11月28日凌晨4點多倒臥家門口,經送醫治療,12月7日宣告不治。調閱監視錄影畫面、依證人證詞,陳婦、莊男母子曾於11月28日凌晨發生爭執,莊男在路邊推倒母親後未理會,昨檢察官傳喚莊男到案說明,複訊後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
嘉義地院法官昨開羈押庭後認為,莊男坦承客觀犯行,然而就主觀犯意有所爭執;相關證人聽聞爭吵狀況,與莊男雖為鄰里或親屬關係,然而均非當場目擊證人,衡酌人身自由、案件發現真實性、比例原則權衡,認無羈押必要,釋回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