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提修「戒嚴法」劉世芳:方向好像是為南韓戒嚴而修
內政部長劉世芳。(記者林哲遠攝)
〔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南韓日前發生「快閃式」戒嚴引發國際關注,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提案修「戒嚴法」要求總統宣告戒嚴後,需在24小時內提交立法院議決通過,並規定若遇上立法院休會,應即刻召開臨時會處理。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日受訪時說,戒嚴法其中還包含接戰區、戒嚴地區等,若單純只講一個月內,修法方向有點像是為了南韓的戒嚴修正。
現行「戒嚴法」第一條規定,總統於情勢緊急時,得經行政院之呈請,依本法宣告戒嚴或使宣告之。但應於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在立法院休會期間,應於復會時即提交追認。
劉世芳表示,戒嚴法的主政機關是國防部,上次修改戒嚴法是在民國38年,也就是說戒嚴法或戒嚴令的頒布是依照憲法跟戒嚴法。藍白委員提到在追認的過程中一個月是否太長,但條文內是寫應於一個月內完成追認。
劉世芳說,戒嚴是為了因應戰爭或叛亂,若戒嚴法必需要有修正空間,其中還包含接戰區、戒嚴地區等,若單純只講一個月內,這樣的修法方向好像是為了南韓這次的戒嚴修正,但也尊重委員們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