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柯文哲8大金庫「不法金額破億」 黃帝穎曝2大罪:最重無期徒刑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延押至明年1月。(資料照)
黃邦平/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週刊今再爆,檢廉發現柯文哲擁8大金庫密帳,累積不法金額已逾億元,8月更下令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將銷毀帳目。律師黃帝穎分析,柯文哲收賄沈慶京逾4000萬元是《貪污治罪條例》最重無期徒刑。
黃帝穎在臉書OP文表示,柯文哲億元不法所得涉犯兩大犯罪,第一為柯文哲收賄沈慶京逾4000萬元是貪污治罪條例最重無期徒刑「違背職務收賄罪」,違背職務收賄罪最重無期徒刑,朱亞虎認罪行賄,獲得200萬元具保停押,朱亞虎認罪範圍應不只之前坦承的210萬元,否則條件相同,應是維持聲請延長羈押,因此,朱亞虎能獲得檢方同意交保,行賄證詞應有所突破。
黃帝穎指出,近十年各級法院的貪污判決,只要有行賄被告認罪,收賄被告均判有罪,無一例外,柯文哲收賄沈慶京逾4000萬元金流遭掌握,又有朱亞虎認罪行賄,柯文哲「違背職務收賄罪」,處十年以上徒刑,最重無期徒刑。
黃帝穎續指,柯文哲侵占逾6000萬元政治獻金等犯罪所得,一罪一罰最重30年徒刑,侵占罪一罪一罰最重三十年徒刑,謝國樑公開坦承捐200萬元給民眾黨,竟然錢進到柯文哲私帳,類似款項被柯文哲挪用或私用逾6000萬元,侵占罪為五年以下徒刑,但一罪一罰,侵占一筆構成一次犯罪,刑法規定,數罪併罰最重30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