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部分違憲 黃國昌酸:官員說謊免處罰 獨步全球
立院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開記者會回應。(記者劉宛琳攝)
〔記者劉宛琳/台北報導〕針對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憲法法庭下午宣判大部分條文違憲。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這個判決令人非常非常的遺憾,對於行政官員呵護備至,他們在國會裡公然說謊課予刑事處罰,在憲法法庭眼中是違憲的。黃諷刺,這是台灣的司法法治藉由憲法法庭的判決,所呈現獨步全球的憲法價值。
黃國昌表示,這次憲法法庭的判決雖然沒有荒謬到如同民進黨立委柯建銘等51人主張,把整個立法程序都宣告違憲;但在這個判決當中,大家仔細看就會發現,針對這次國會改革法案,對於行政官員和接受提名的人做了非常多的要求,「我們的大法官認為都不違憲」。
黃國昌指出,包括當初民進黨團吵得最兇的「反質詢」,以及要求被提名人提送提名資料的時候要切結上面所寫的都是真的,也沒有違憲。
但黃國昌說,問題是,當這些人違反這些要求時,課予處罰全部都違憲,代表這次憲法法庭的判決就是要讓國會的調查權徹底的空洞化,行政官員不得反質詢,但反質詢也沒關係,不會有處罰;要求不得虛偽不實,但虛偽不實也沒關係,也沒有處罰。
黃國昌表示,這樣的判決台灣掌握大部分權力的行政官員呵護備至,這是對於正常民主國家所擁有的國會調查權處處刁難的憲法法庭判決。最讓他震驚和最荒謬的判決是,民進黨組成的憲法法庭創造了一個中華民國特有的憲政價值,就是中華民國的行政官員在我們的國會裡面公然說謊,不可以課予處罰,如果課予處罰,這就是違憲,這是大家所想要的民主法治、憲政原則嗎?
黃國昌表示,在憲法法庭的時候,我們已經清楚提出世界各國的立法例,從美國、日本、南韓和英國,有哪個國家的行政官員在國會裡宣誓後,竟然可以說謊不用負任何責任?這樣的憲法法庭判決只是再次應證,民進黨所組成的憲法法庭,他們真正在意的是,千萬別讓台灣的國會享有真正的調查權,以及去真正追究在國會裡公然說謊、虛偽不實資料官員的責任。
黃國昌重申,在今天判決的條文當中,國會規定這個、那個對於行政官員課予責任,在條文的本文沒有宣告違憲,只要一涉及處罰,要課予法律責任的條文就違憲,我們對於這樣的結果非常非常的遺憾。
黃國昌表示,即將要離開司法院的綠色大法官,在卸任之前要留給台灣的民主憲政一個什麼樣的未來,看到這個憲法法庭的判決後,賴清德總統和行政院長卓榮泰應該會非常開心,給所有的行政官員一個免死金牌,未來大家到國會時能混就混、能騙就騙,反正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這是台灣人民想要的民主憲政未來發展的模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