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柯市府先給建照才簽約 游淑慧:與市府早有默契?
國民黨北市議員游淑慧今表示,到底是京華城神機妙算,還是與市府早有默契容移一定到得了手,所以先發建照?(資料照)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容積率案被羈押禁見,本報揭露,由柯文哲代表北市府和京華城子公司「鼎越開發公司」簽訂協議書時間竟在核發建照後,質疑先給建照才簽協議書。國民黨北市議員游淑慧今表示,到底是京華城神機妙算,還是與市府早有默契容移一定到得了手,所以先發建照?
游淑慧表示,申請建照要先確定開放量體(包括容獎、容移),核發建照也要確定總開發量體,但京華城容獎與容移確認幾乎都在核發建照後,容獎協議書日期是11月簽訂,市府不能僅發公文就確定協議,要雙方簽完才確定。京華城建照在10月18日核發,但游指,京華城協議是11月才簽署完畢,容移審查也是,容移複審與確定都是2022年11、12月,容移都還沒通過審查核准,是如何設計建照圖,建管處又如何去核發建照圖?且怎麼當時就確定可拿到30%容移?都不會打折、被扣?
游淑慧質疑到底京華城神機妙算,還是與市府早有默契容移一定到得了手,所以先發建照?游淑慧說,過去北市各建案申請建照到核發,需要3個月至半年,為何京華城還未確定容獎、容移,就可以取得建照,至於市府如何審查、有無圖利,也是後續要追究的行政責任。
不過台北市都發局解釋協議書封面時間的11月6日是誤植,應是2022年10月6日生效。游淑慧質疑都發局是在狡辯,合約書不會誤植,誤植也要有人負行政責任,生效日一定是以合約簽署當下為準,她呼籲都發局誠實是最好上策,別為京華城狡辯。
游淑慧表示,即便都發局10月6日同意,10月6日至18日申請至核發建照只有12天,總要先確定容獎獎勵以及新工處、公園處、產發局同意書才能拿到容積獎勵,之後才能申請建照跟核發建照。她質疑都發局10月6日以什麼身分簽署同意書?
游淑慧質疑,此案最後的接收單位是產發局,都發局並非接收單位憑什麼簽署協議書,回來都發局又不願意認。游淑慧說,雖然都發局後續增加容移快速請照方案,但方案是2023年5月才實施,京華城案不適用,為何可在沒拿到容移許可書下就拿到建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