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劍指監院預算 監委高涌誠:不必視為讎寇、立監兩院可磨合
監察委員高涌誠(左)表示,立院不必視監院為讎寇,雙方可以公開合作調查,磨合看看。(節目提供)
〔記者方瑋立/台北報導〕民眾黨、國民黨團日前喊話新會期優先廢除監院、除必要預算外「全刪」,監察委員高涌誠今(10)日受訪時表示,院級機關每年10億預算其實不多,並澄清監委絕無出國考察行程,日前傳出爭議的是「職員」考察,與監委無涉。高也直言,立法院不必視監察院和監察權為讎寇,要廢院可以循「正道」修憲,但監察權有其必要,現階段兩院或可先合作,立院把欲追案件函文監院要求啟動調查,雙方試著磨合看看。
針對藍白劍指監院預算,並喊話優先廢院,高涌誠今接受政論節目「中午來開匯」主持人黃光芹訪問時表示,作為法律人,他支持廢院,但一樣必須「循正道」修憲,所有配套措施也要做好,且監察權有其必要,若將其回歸單一國會,風險太高,應透過政治協商或在立院底下設立獨立機關等方式,而非一味刪預算處理此議題。
高涌誠指出,要讓監察權在目前五權憲法下順利運作,一定會有其業務、行政需求,以行政權比重來講,監察院院級年度預算10億其實不算多,另外2020新成立的國家人權委員會預算,也包括在監察院的預算中,且行政院所核定通過的「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也明訂行政院應確保人權會經費足夠、預算獨立。
至於國會擴張調查權與聽證權爭議,高涌誠說明,調查權有不同層次和效果,運作上也有不同的法律規定,強度最高的就是檢察官的司法調查、偵查,這是最強的權力。監察院調查則是針對行政違失,理論上也應有一定強度,但如人權會的調查就軟性許多,不會適用「監察法」第26條「不得拒絕」款項。
高說,釋字585中雖賦予立法院可以針對與職權重要關係的事項規定調查權,但其中也強調不可侵害到其他獨立機關或行政特權,立法委員質詢官員其實就是調查方式的一種,跟監察院約詢官員是很像的。
他也強調,基於憲法理念而言,個人認為三權分立夠,監察院確實可以廢院,但當然要「循正道」來修憲,整個配套措施要想好,不要用刪預算的方式,否則也違反了大法官解釋的意思。
高涌誠指出,各界應對「監察權」要放到哪裡去好好思考,立法院也不用視監察院、監察權為讎寇,個人甘願認辦試行,讓立監兩院可以合作,想要調查什麼事情,可以函文過來要求調查,試著磨合看看。
高涌誠直言,很多立法委員問政來源其實就是監院調查報告,與其如此不如公開合作,好好合作,不必使用「監察院是廢物院」這種不可承受之重的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