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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文哲涉圖利遭羈押法官「不給交保」 林志潔:有其正當性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圖利遭羈押法官「不給交保」,陽明交大法律學者林志潔認為有其正當性。(林志潔提供)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圖利遭羈押法官「不給交保」,陽明交大法律學者林志潔認為有其正當性。(林志潔提供)

    2024/09/06 16:25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圖利遭羈押禁見,法官有解釋不讓柯文哲具保的原因,對此,陽明交大法律學者林志潔也透過直播分析法官的作法,直言「是有正當性的」。

    林志潔指出,刑事訴訟法中在訊問完被告後,從最輕無保請回到最重的羈押禁見中,其實還有具保、責付和限制住居的處份選擇。在柯文哲的案件中,北院特別解釋為什麼不是無保請回,而是直接跳到羈押?林志潔認為,因為柯文哲的狀況,對於偵查的發現真實有重大的妨礙,無法用具保、責付和限制住居來替代,「也就是說,非押他不可」,法官認為只用具保、責付和限制住居,是沒辦法達到偵查目的的。

    林志潔也提到,法官在看整件案子到底是圖利,還是更嚴重的行賄、收賄,「還有就是在京華城容積率放寬提高以後,有大筆不明金流跑到妻子和子女的帳戶中」,雖柯文哲放出去不見得會落跑,但有可能串證 、影響證人,或是威脅證人,且因有實質影響力,「這些都會造成偵查的影響」。

    林志潔也強調,目前都還在偵查中,連起訴都沒有,看到網路上有人在歡呼,但她認為不用歡呼那麼早,因為現在還在刑事訴訟的初階,案件最重要的指標就是「起訴」。如果在起訴前,有些案件偵查中被告自白,就和檢察官達成協議,檢方就可以起訴後求處法官下一個比較輕的刑度,用來交換或談判,這都是有可能的。

    林志潔認為,這幾天密集偵訊中,柯文哲所說的與其他被告的供述有很多不一樣的地方,「代表現在出去,可能利用實質影響力去串證、湮滅證據,造成檢方拿不到證據。」因此法官沒辦法放他出去,用比較重的羈押禁見,是有正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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