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前都委曾光宗多次反對京華城容積案 北檢傳喚作證訊後請回
台北地檢署今傳喚北市前都委曾光宗(右)出庭作證。(記者陳彩玲攝)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持續追查京華城弊案,今按原計劃以證人身分,傳喚北市前都委曾光宗,他曾多次反對京華城容積案,下午廉政官將他移送北檢複訊,庭訊近3小時結束,訊後請回。
台灣建築學會理事長、中原大學建築系特聘教授曾光宗今晨於臉書發文表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他受聘擔任都委會委員,依據會議記錄,都委會與京華城有關的會議約共10次,他在任期內共召開過5次,其中出席4次、請假1次。
曾光宗指出,他出席的4次會議中,除初次因不熟悉沒有表達意見外,後續3次因已了解京華城的提案理由與內容不合法,且極為不合理,因此基於專業判斷,均提出「反對」意見,但2021年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通過京華城容積獎勵20%時,他已不是委員,無法了解該次的審議過程。
不過,曾光宗仍想分享個人看法,他說,此案前後歷經6年審議,「政治人物」不應該以「不知道」而一語帶過,都發局要有基本的專業立場與判斷,不應將不合法的個案直接送入都委會,陷委員於不義,且有卸責之嫌。此外,容積獎勵屬於公共財,為全體市民所共有,此種公共利益須有效保護,不應隨意地送給民間財團。
曾光宗吐露心聲,容積獎勵原本為一立意良善的機制,但由於其背後牽涉了非常多的利益,因此包含京華城案的所有爭議,均因此機制而起。其實不僅僅台北市,包含其他縣市目前對於容積獎勵都有過於浮濫之問題,甚至產生種種弊端。
曾光宗說,有關京華城案,目前媒體大多聚焦在政治人物身上,但他個人認為京華城案對於民眾而言,是一個非常好的「公民教育」機會,藉此可以重新檢視政治人物、主管機關、及民間財團,這對建立公民社會應有極大的教育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