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抗告鄭文燦交保免押 高院審酌卷證進度超前今天將裁定

前桃園市長、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疑似在市長任內涉入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弊案。(資料照)
首次上稿:15:51
更新時間:16:53(新增高院可能於今天裁定)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桃園市長、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疑似在市長任內涉入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弊案,被桃園地檢署聲押禁見,桃園地院昨更裁鄭文燦以1200萬交保,桃檢昨晚隨即提出抗告,高等法院今上午完成收案、分案;高院下午一度表示今天預計不做裁定,但稍早又稱審酌進度超前,可能於今天裁定。
高院指出,經合議庭表示,目前審酌卷證之進度較原先預估時間快,可能提早於今日裁定。
桃院昨重開羈押庭後,裁定鄭文燦1200萬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檢察官當庭再提抗告,並於昨晚遞狀,高院今上午分案。
桃院本月6日裁定鄭文燦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並禁止聯繫或接觸相關人等,但桃檢抗告成功,高院8日認為桃院未說明是否有羈押的理由與必要性,理由不備,發回桃院更裁。
桃院昨維持交保,交保金加碼為1200萬元;檢方仍認為不足以確保不會勾串滅證,再次提出抗告。

前桃園市長、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疑似在市長任內涉入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弊案。(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