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懲治台獨最重可判死!央視緩頰稱「答應1事有機會撤案」
中方21日發布懲治台獨的《意見》,對於像台獨人士這類「分裂國家者」,最重可判死刑,引發外界輿論譁然。(資料照)
祝蘭蕙/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國家安全部、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本月21日聯合在國台辦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內文中提到違該法者最重可處死刑,引發外界輿論譁然。對此,中官媒《央視》跳出來緩頰稱,該《意見》只針對「極少數」,還說只要答應放棄台獨立場,就「有機會」撤案。
中方21日發布懲治台獨的《意見》,對於像台獨人士這類「分裂國家者」,最重可判死刑,且即使超過20年仍可追訴,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對此,央視22日發表評論指出,這份《意見》提供《反分裂國家法》更具體的執法依據,對於定罪量刑標準和程序等作出明確規定。
不過央視緩頰稱,《意見》有嚴也有寬,除了強調「嚴密法網」、「嚴格追責」、「嚴厲懲處」共「3嚴」,也提出只要主動放棄「分裂立場」,不再從事「台獨分裂活動」,防止危害影響擴大,就有機會「依法」撤銷案件。《央視》還說,《意見》針對的對象是「極少數台獨頑固份子及其分裂活動」,並不涉及廣大台灣民眾,是為「反台獨鬥爭」提供一份準確的法律規範依據和量刑指南。
評論進一步表示,這是對賴清德「520台獨自白」的回應,對於普通民眾而言,可以透過該《意見》看清台獨的本質和危害,今後與台獨勢力來往要注意界線和尺度。《央視》最後宣稱,《意見》是對台獨勢力的精準打擊,也是對外部干涉勢力的警告,只有嚴懲意圖分裂國家者,「台灣民眾才能安享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紅利」。
針對中方祭出「台獨罪」,揚言最重可判處死刑,國際法學者宋承恩今天(23日)直言,所謂「台獨罪」屬於政治犯範疇,原則上不受引渡,正常國家對這種引渡申請會產生高度懷疑,但中國司法惡名昭彰,且與中國友好之國家司法程序不夠周延,實務上中國也曾做出諸多「羅織入罪」案例,因此存在台人遭引渡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