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三讀通過自治條例 桃園趕上雙北高雄可發行公債
2024/06/13 20:06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議會臨時會今三讀通過「桃園市建設公債發行自治條例」,授權市府在適當時機發行公債。財政局長歐美鐶也說明公債採固定利率,因此市府會選擇利率在低檔時候發行公債。桃園則是繼台北、新北和高雄後,第4個可發行公債縣市。
歐美鐶也說明發行公債原因,主要是中央銀行前2年共升息5次,導致桃園市政府前兩年短期債務差異不大,但利息支出卻倍增,公債發行種類、期次、方式、日期、數額、利率、面額及本息償付期限與方法等事項由市府審酌發行時實際情況訂定。
另議會三讀通過「桃園市推動淨零城市自治條例」,該案除明訂各單位職掌外,也有各項具體作為,包含太陽能光電、再生能源、廢棄物減量、再生水,藉以達到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
此外,議會也三讀通過修正「桃園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桃園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桃園市公有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其中「桃園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除修正現行部分規定外,另增訂罰則,在殯葬管理所園區內有喧鬧滋事等不當行為者經勸導未改善,可處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款,業者可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還可連續處罰,1年累積3次可停業1個月。
至於「桃園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修正,主要是將現行管理機關從單純的消防局釋出,並依權責劃分,將勞動局、經濟發展局、環保局、都市發展局、地政局、地方稅務局都納入事業主管機關,另增加高風險場所認定及管理;最後則是「桃園市公有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以往逾10天未繳交停車費者可直接拖吊,僅適用路外停車場,修正後增加路邊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