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中捷藍線籌錢訂「公債自治條例」 市府:中央希望地方訂定
台中市議員江肇國質疑,市府訂定公債自治條例是為了捷運藍線。(記者蘇金鳳攝)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將訂定「台中市公債及台中市市庫券發行自治條例」,民進黨市議員江肇國今天(25日)在市議會財政經濟業務質詢,為何此時要訂定公債自治條例?是否是為何捷運藍線及社會住宅。副市長黃國榮答詢說,並不是如此,是中央希望各地方政府都能訂公債自治條例。
黃國榮說,市府的建設千羅萬象,很多建設都需要用到錢,會在此時訂定自治條例,是為了整體財源的規劃。減少市庫支出才是目的,不是為了特定計畫或建設。
江肇國質詢說,市府送來「台中市公債及台中市市庫券發行自治條例」,未來在法規委員會進行初審,市府此時為何突然要此一自治條例,真的僅是以「備著以後有機會可以用」為由希望訂定自治條例,他呼籲市府應向市民「誠實的說明清楚」。
江肇國說,政府發行公債,通常是規劃重大公共建設時,籌措資金時的管道之一,如今台中市政府提出要訂定發行公債的自治條例,想必應有要使用在哪些重大建設上的市政藍圖。市府應向市民說明未來可能發行的用途及時間。
江肇國指出,市府欲在此時訂定自治條例,是為了捷運藍線、社會住宅還是其他台中市未來可能需大量資金支出的建設,市府都不願正面回應。他質疑,那市府發行公債到底為哪樁?只想通過自治條例卻不肯說發行用途及時機,恐怕難以說服市民的支持。他呼籲市府,若是為了台中市的重大發展,須擴大財源及資金,那就大方地向市民說清楚。
台中市副市長黃國榮答詢,訂定公債條例是中央希望地方訂定。(記者蘇金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