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體育部 行政院: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擬配合修法
行政院長卓榮泰。(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總統賴清德在就職演說表示將成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5月31日在立院答詢時提到要修「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希望能打破現在的規模。行政院人事總處今天表示,相關修法正在研議中,與教育部也都有討論,但尚未定案。
卓榮泰在施政報告指出,積極振興運動與體育,研議設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提升體育預算,推動全民運動及體育扎根,發展運動產業,加大實施「黃金計畫 3.0」及「優秀運動選手輔導方案 2.0」等培育政策。
根據現行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29條規定,「部之總數以14個為限」,而行政院組織法已明定交通部、內政部等14個部。人事總處表示,要設體育部必須要修「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目前正在研議中,尚未定案,教育部要先提出規劃方向,行政院再進行跨部會的討論。由於目前體育署已有現職人員,尚不需要修到「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