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被迫抽痰遭監院糾正 新北衛生局:深表遺憾
2024/05/30 17:05
〔記者陳奕劭/新北報導〕監察院今(30日)糾正新北市衛生局,未經訪視、僅憑勞工局訪談紀錄,認定外籍家庭看護工C君未被要求從事抽痰行為,導致被廢止聘僱許可返國。衛生局回應,被監察院糾正深表遺憾,因當事人早已離開職場,且依據當事人陳述和衛福部釋示回覆,無相關缺失。
監察院昨指出,菲律賓籍移工C君來台從事家庭看護,需對被照顧者執行抽痰等工作,因C君欠缺相關專業心生恐懼,申請轉換雇主遭拒絕。衛生局未經訪視調查,僅憑勞工局訪談紀錄即認定所為非屬醫療行為,導致被廢止聘僱許可,衛生局核有違失,監院予以糾正。
監委紀惠容、王幼玲表示,根據衛福部函釋指出,外籍看護工不可從事抽痰等侵入性醫療行為,服務範疇不得涉醫療及護理行為,對於被照顧者口腔內或抽除人工氣導管內分泌物等清潔工作應徵得移工同意。
衛生局回應,當事人早已於2022年6月離開職場,因此無現場可供訪視,衛生局依據當事人陳述與衛福部2017年釋示「人工氣道管內分泌物之清潔、抽吸或移除,未涉及醫療專業判斷,僅係個案身體照顧服務,非屬醫療業務之行為,得由非醫事人員執行之情事」回覆,無相關缺失。
對於監察院糾正,衛生局表示,「深表遺憾,尊重相關決定」,調查時已向監察委員報告相關佐證依據及時序,衛生局辦理並無相關違失,後續將配合中央研謀明確規範及因應措施,以維護被照顧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