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柯簽費率違背母約 學姊反擊:若有問題為何今天才發現?
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黃瀞瑩。(台北市議員黃瀞瑩辦公室提供)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台智光案持續延燒,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殷瑋今(26日)下午質疑,根據前市長郝龍斌與台智光簽的合約,2M費率價格是1436元,柯市府簽的卻是1684元,有違背母約疑慮;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黃瀞瑩批評,蔣市府忘了「霸王條款」的母約是郝簽訂,更忘了敵人是台智光而非柯文哲,卻檢討柯比台智光還用力。
台北市前市長郝龍斌與台智光簽合約,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殷瑋表示,母約第1條寫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及營運案的評選須知,北市府所屬機關學校機構電路租用費率優惠方案,不應高於本府各機關既有,也就是100年度支付費率的95%,所規範的2M費率價錢是1512元,95%就是1436元,也就是子約不能高於1436元。殷瑋質疑,柯市府簽的卻是1684元,有違背母約疑慮。
黃瀞瑩表示,蔣市府不斷提出質疑,卻忘了最重要且具有「霸王條款」的母約,是由同樣是國民黨的前市長郝龍斌所簽訂,蔣市府更忘了敵人是台智光,而非柯文哲,為什麼現在的蔣市府檢討柯文哲,比檢討台智光還用力呢?
黃瀞瑩說,如果子約有問題,蔣市府為何到今天才發現?若非經柯文哲提醒,蔣市府在今年預算審議時,仍以過去規格編預算並送進議會,那又是什麼理由?
黃瀞瑩呼籲,請蔣市府停止一切政治動作,不要假動作,應該正視問題,全面檢討解除母約的可能性,才不會讓霸王條款不斷綁架市政府,傷及市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