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都拉斯傳欠我138億元 外交部:若違約可興訟追討

外交部今舉行例行記者會,發言人劉永健回答媒體提問。(記者楊堯茹攝)
〔記者楊堯茹/台北報導〕宏都拉斯去年3月與我國斷交,據當地媒體《新聞報》近日報導,宏國截至去年底仍積欠我國約4.4億美元(約台幣138億元)債務。對此,外交部發言人劉永健今(20日)說明,前友邦貸款案皆依約正常還本付息,過去曾向中非與剛果興訟追討案例,目前正積極調查對方可扣押資產。
外交部今舉行例行記者會,媒體關切,除了宏國,有無其他前友邦積欠我國債務。劉永健表示,我國與前友邦之間的貸款屬商業性質,我國銀行業者與他國政府透過簽署貸款合約進行借貸,其內容載明雙方權利義務,並訂有爭端解決機制及訴訟管轄機制等。
他進一步指出,由於外交部非合約的簽約主體,所以未便評論,但依據我國銀行告稱,前邦交國積欠銀行的貸款案,目前均依合約正常還本付息,並無新增違約情形。
他強調,倘未來有遇到違約情事,我國銀行也可依商業貸款實務,循國際司法進行追償;先前的確有一些積極追償案例,我國銀行先前對已斷交的中非共和國及剛果民主共和國提起國際訴訟,並於2017年4月取得勝訴,銀行正持續透過調查借貸方可扣押資產等方式積極追償。
據路透報導,中華民國國營的輸出入銀行在美國控告幾內亞比索、中非共和國與剛果民主共和國,積欠貸款加利息共2.61億美元,其中兩件官司於2017年獲得勝訴,兩非洲國家積欠2.12億美元(約新台幣64億元),對幾內亞比索求償的案件尚待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