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前10天禁公布民調錯了嗎?5月21日憲法言詞辯論
2024/01/25 19:1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2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規定,選前10天禁止公布民調,部分民眾因不諳法律,在社群平台上轉貼或上傳民調,慘遭罰鍰,其中一名前國代鍾淑姬及一間網路媒體不滿因此被罰50萬元,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5日宣布將於5月21日召開言詞辯論庭。
2020年總統暨立委大選投票前10天,鍾淑姬在個人臉書上轉貼新竹市一名高姓立委參選人之前所發的民調資料,被中選會認定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開罰50萬元。鍾女興訟抗罰,主張是因為吃了安眠藥而夢遊所為,但未被採信,2022年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
2021年2月6日,高雄市選委會舉行高雄市議員黃捷罷免案投票,投票前5天,一間網媒把李姓名嘴主持的罷免黃捷預測影片,上傳到YouTube頻道的政論節目中,被高雄市選委會認定違反選罷法規定,分別裁罰網媒、謝姓負責人50萬元。網媒與謝男不服,興訟抗罰,2022年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
鍾、謝二人與網媒質疑選罷法的民調禁止期侵害言論自由、比例原則、法律明確性,罪責相當原則,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併案審查,決定受理,25日公告5月21日上午10時召開言詞辯論。
憲法法庭25日另公告受刑人勞作金釋憲案,預定7月9日上午10時行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