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控賴清德財產未申報老家 監院:不動產依稅籍申報 依法查處
2023/12/28 16:58
〔記者楊堯茹/台北報導〕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黃國昌今赴監察院陳情,檢舉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未誠實申報萬里老家財產,指控監察院包庇,一度率眾試圖闖進院區內。監察院稍早做出回應,不動產申報指的是具有所有權狀或稅籍資料的土地及建物,監察院一向依法查處。
監察院發布新聞稿指出,監察院是一個獨立行使職權的憲政機關,非選舉造勢之場所,請各界尊重監察院職權;有關賴副總統是否財產申報不實,監察院指出,不動產申報指的是具有所有權狀或稅籍資料之土地及建物。
監察院解釋,按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下稱本法)第5條第1項規定:「公職人員應申報之財產如下:不動產、船舶、汽車及航空器。二、一定金額以上之現金、存款、有價證券、珠寶、古董、字畫及其他具有相當價值之財產。三、一定金額以上之債權、債務及對各種事業之投資。」,「本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項所稱不動產,指具所有權狀或稅籍資料之土地及建物。」本法施行細則第12條亦有明定。
監察院進一步表示,又法務部發布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貳、個別事項三,「不動產」指的是具所有權狀或稅籍資料的土地及建物,亦即有稅籍資料但未登記建物,於申報時應填寫其門牌號碼或稅籍號碼。
監院強調,至於未登記建物是否為違建或有無稅籍,則並非監察院職權,應由相關主管機關處理;對於財產申報有無故意申報不實之檢舉案件,監察院一向會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