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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刑事不同調!綠島鄉代鄭姵辰被判當選無效 刑事卻認定非幽靈判無罪

綠島鄉民代表鄭姵辰。(取自綠島鄉代會網站)

綠島鄉民代表鄭姵辰。(取自綠島鄉代會網站)

2023/12/22 12:13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國民黨籍綠島鄉民代表鄭姵辰在本次競選時,選區3人同額競選,卻因2個虛偽遷戶籍的幽靈人口,被台東地院判認定虛偽遷籍而判當選無效,但刑事庭卻認為遷籍有正當理由,判鄭及遷籍的兩人均未構成妨害投票罪,判決無罪。同案民事、刑事認定不同調,法官說明刑事訴訟採直接審理主義,不受其他判決所為之事實認定,逕行援引為本案之事實認定。

鄭姵辰在本屆綠島鄉代選舉中,選區3人為同額競選,並均當選。檢方以其地址有2人虛偽遷籍並投票為由,除衣妨害投票罪提起公訴外,也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台東地院民事庭於今年10月初對當選無效案做出當選無效判決,鄭則提出上訴。判決書指出,鄭姵辰為選舉候選人,並實際掌管家庭戶籍,明知小區域選舉以虛偽遷徙戶籍方式增加選舉權人,即足以影響選舉結果,竟意圖使自己當選鄉民代表,而於111年某日,請陳姓及鄧姓夫妻遷籍到她的地址。陳、鄧夫妻因符合在該戶籍地址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而為選舉之選舉人,到投票所領票及投票支持鄭姵辰,使選舉之投票發生不正確之結果。

刑事庭近日判決鄭及陳、鄧共3人無罪,並認定未構成虛偽遷籍。被告3人均堅詞否認有何妨害投票犯行,其中被告陳、鄧均辯稱為了領取離島相關補助才將戶籍前移至本案戶籍地;鄭姵辰則辯稱與陳均是綠島鄉文教協進會的理事,彼此也是遠親關係,陳說要領取補助,所以才同意他們2人遷入戶籍,並稱自己已擔任綠島鄉鄉民代表多年,票源穩定,況本次同額競選,應更無妨害投票犯罪之動機。

陳、鄧供稱因為看到疫情期間,綠島有相關防疫補助類似訊息,而且綠島居民有船票、機票優惠補助,他們老家就在綠島,家中在綠島還有親戚和土地,經常坐船回綠島處理事情。

刑庭法官認為被告辯詞並非無理,陳、鄧與綠島鄉有相當地緣聯繫因素,與投票部隊、幽靈人口有別,難認其等遷移戶籍係虛偽遷移。且選區同額競選,無須經由陳、鄧之投票即可當選,2人遷移戶籍及投票與否,實與該次選舉之結果無關,不可認為其等遷移戶籍至本案戶籍地,是基於使鄭姵辰當選之意圖所為,檢方無其它積極證據證明妨害投票犯行,應諭知無罪之判決。

刑事比民事判決晚了2個多月,且未採用民事先做出的認定,刑庭法官特別說明,刑事訴訟採直接審理主義,法院應就調查所得之證據,本於法之確信自為判斷,不受任何機關之干涉,也不受其他法院判決之認定拘束,除法理相通並已形成多數確信之見解而經大法庭以裁定統一法律見解型態呈現者外,個別案件就其相關證據論證之結果,並無當然拘束其他案件之效力,不得以其他刑事、民事判決所為之事實認定,逕行援引為本案之事實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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