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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文君質疑營區維護條例規定 國防部:軍方不會干涉百姓自由

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今日審議「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國民黨立委馬文君(左)質疑,「軍事營區」若無明確定義,若可任意公告成演習區,會不會變成強制鎮壓?(翻攝國會頻道)

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今日審議「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國民黨立委馬文君(左)質疑,「軍事營區」若無明確定義,若可任意公告成演習區,會不會變成強制鎮壓?(翻攝國會頻道)

2023/11/20 13:07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今(20)日審議「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國民黨立委馬文君質疑,若無明確定義,會後患無窮,若可任意公告成演習區,會不會變成強制鎮壓?國防部法律事務司長沈世偉中將反駁,部隊不會遇到抗議、遊行就說那是演習區域「直接開過去」。

國防部長邱國正表示,以往營區被人闖入後,很多人不願意配合調查,目前軍人不能對個人搜查,只能轉請憲兵、警察接手,以前有這些情況,為了於法有據及軍中安全所以希望訂定「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

馬文君質疑,為何要「無限擴張」軍人用槍權限、大大放寬用槍時機?認為這將導致治安惡化,甚至演習或訓練期間視為「軍事營區」,如果演習期間遇到民眾陳情抗議,軍人可以對民眾用槍嗎?

沈世偉回應,要強調的是,所有禁止行為一定都會事先公告,公告哪一些範圍、不能做哪些事情,條文都有明確規範,不會影響百姓。沈世偉指出,關於用槍時機,衛哨兵執勤時,如果有人對其強暴脅迫、索取性命,依照「刑法」本來就可以正當防衛,也可以進行排除,用槍時機是把準則規範提升到法律位階。

馬文君提及,衛哨受到威脅要用槍,她沒有意見,但規定演習或訓練期間可視為「軍事營區」,卻又沒有明確定義,若宮廟、學校被公告成軍事營區,萬一發生突發狀況,軍人可以用槍,這樣訂下去會後患無窮。

馬文君聲稱,過去發生過二二八事件,菲律賓派陸戰隊鎮壓民眾,這些都是歷史遺憾。若要劃定成演習區,會不會變成軍事鎮壓,希望審慎以對,當年二二八事件就是軍人派出去用槍。

沈世偉反駁說,軍方做公告時會會商相關單位,一定會讓被影響的民眾知道。過去用槍發生爭議,只有「國家賠償法」,該條例對於相關賠償、補償及救濟機制都有規範,今天立法是希望簡單易行,不會說外面有人抗議或遊行,就直接部隊開過去說那裡是演習區域,公告都有一定程序和方法。

馬文君說:「當然你不會直接開出去鎮壓,但如果有擦槍走火呢!軍人有四個月、一年兵的,如果可以任意用槍,這不是賠償問題,軍人如果打死民眾,這是國防部應該深思熟慮的,當下狀況不是現在可以控管的。」

另外,草案條文規範,未經許可不得進入營區、攜帶攝(錄)影設備或對營區實施攝錄等偵查行為,並因應科技演進,也不得違反經國防部公告影響營區安全行為。

邱國正今日受訪表示,只要對國軍有所危害的,當然要嚇阻保衛,但不會拍一張照,就把人抓起來,部隊不會做這種事。邱國正強調,如果不是對軍中有危害動作的話,軍方是不會涉及民眾應該享有的自由,只要是有危害的話,也會透過正常合理管道方法,找警察或法律規範來做,不會動不動暴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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