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未使用公帑住屋 劉康彥點出2點要市長說清楚
民進黨市議員劉康彥。(資料照,記者洪美秀攝)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新竹市長高虹安到底住在哪?由誰提供房舍?新竹市府稱市府未使用公帑租屋,故無租賃契約。對此,民進黨市議員劉康彥指出,公部門編列租賃預算,最主要的考量,就是避免首長涉入「對於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財物」的收賄風險,既然高虹安市長是自己處理新竹住宿,那麼,究竟提供的屋主是誰、跟市長的職務有無利害關係?高虹安有責任說明。
他也提醒高虹安,千萬不能把公費購買的用品帶回家使用。否則,就會像是少將把公發洗衣機寄回家用的代價,遭重判12年徒刑。劉康彥也說,有民眾黨議員不提醒高虹安恐涉入收賄,陷高虹安於不義。
劉康彥說,市長租官宿,不但合法合規,經費也獲議會同意。相關法規包括《宿舍管理手冊》,各機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建置職務宿舍:像是業務性質特殊、員工需要安全保護、輪值夜班或機動值勤。無前款房舍可供建置而有租賃或興建職務宿舍必要者,應擬具建置計畫,敘明理由、所需職務宿舍種類、戶數、面積、經費、房地取得方式等,報行政院核定,循預算程序辦理。
高虹安在新竹市住在哪引發各界關注,民眾黨市議員宋品瑩發文稱,林智堅已有自用住宅在新竹市,卻仍申請市府官邸租賃補助,每月8萬元,任內總共花了人民納稅錢600萬元,此舉符合職務宿舍管理要點嗎?相比之下,高虹安從未申請官邸租賃補助,公帑支出補助為0,對比林智堅耗費公帑是高下立判。
依據新竹市政府職務宿舍管理要點規定,局處長若在新竹市有自住住宅,不得申請借用宿舍,市長實際上並不適用此規範。據了解,林智堅在新竹市長2015至2018年任內申請首長職務宿舍租金補助每月7萬2千元、2019至2022年提高補助租金每月至8萬元,市府目前針對首長職務宿舍編列每月8萬元租金,每年9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