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錢就失憶? 饒慶鈴指台東漁港未獲前瞻補助 漁業署:共補助14.93億元
台東縣長饒慶鈴。(資料照)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台東縣長饒慶鈴在臉書指高雄翻新前鎮漁港就獲得81億元預算,但台東縣漁港都沒有獲得前瞻預算補助,農業部漁業署日前已說明前鎮漁港翻新為專案4年期計畫外,今(4日)進一步指出,經統計,2019年至2023年農業部補助台東漁港建設2.02億元,交通部補助12.9億元,兩個部會補助台東縣內漁港金額就達14.93億元。
台東縣內所有漁港都屬於第二類漁港,主管單位為台東縣政府,漁業署說明表示,基於各漁港大小、功能等不同,縣市政府就其主管的第二類漁港統合建設需求後,地方政府會就地方預算編列建設經費(配合款),並向漁業署與相關部會申請補助,該署則會依照經費申請程序與地方提案的建設安全、急迫性、配合款到位程度與執行量能等,再行非配補助預算以支持各地漁港建設。
對於饒慶鈴稱前瞻計畫經費分配不公,並指該縣漁港獲得補助為0一事,漁業署表示,經統計2019年到2023年,共補助台東漁港及相關建設2.02億元,包含漁港建設0.99億餘元(補助新港及小港泊地疏浚等工程)、魚市場、冷鏈及辦公大樓建設1.03億餘元(補助新港漁會製冰冷凍修繕、新設加工廠、活動中心修繕、台東冷凍廠設備改善、加工廠擴充及綠島製冰廠);交通部補助富岡漁港交通碼頭二期工程、富岡及綠島漁港災修工程等12.9億元,在不含花東地須永續發展基金的經費下,交通部與農業部補助台東漁港的總體經費合計約14.93億元。
漁業署進一步指出,前瞻預算漁港區內建設為水環境改善計畫,是跨部會協調整合,集中資源以整體性及系統性方式,辦理河川、排水及海岸環境營造、改善海岸環境為辦理項目,並強調若地方政府所提漁業建設,符合公共工程建設必要性,該署仍會以公務預算予以支持,而非僅限於前瞻預算,對地方的建設照顧也都一視同仁,外界不能只用補助金額大小論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