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消防員遭性騷竟被「逼到辭職」 王婉諭監院陳情促徹查宜蘭縣府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左2)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今(7)日赴監察院陳情,要求徹查宜蘭縣政府及宜蘭縣消防局相關行政疏失及追究相關責任。(立委王婉諭國會辦公室提供)
〔記者楊丞彧/台北報導〕宜蘭縣消防局彭姓女消防員,去年12月在分隊備勤時,出浴時被闖入寢室的男同事看光,因此患上急性創傷壓力症候群,需請假休養。然宜蘭縣消防局無視醫師診斷,主觀認定被害人「狀況正常」,刁難不給病假與公傷假。被害人不堪主管折磨,只能辭職養傷。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今(7)日赴監察院陳情,要求徹查宜蘭縣政府及宜蘭縣消防局相關行政疏失及追究相關責任,並要求宜蘭縣消防局長徐松奕下台負責。
王婉諭表示,宜蘭縣政府消防局處理這起性騷擾案件時出現許多錯誤,被害人想請假也不斷遭刁難,造成二次傷害。宜蘭縣消防局一開始聲稱「備勤時間不屬於上班時間」,因此不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錯用性騷擾防治法處理;但勞動部則明確表示,「備勤仍屬上班時間」。再者,被害人申請公傷假及病假不斷被刁難,消防局竟主觀認定「看起來沒事」,而無視於醫師開立的診斷證明表示需休養,最後被害人只好被迫離職養病,在在讓人無法接受。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會員代表楊適瑋則說明,今年4月19日召開記者會揭露此事之後,宜蘭縣政府消防局對於此案才回歸以性別工作平等法處置。但在公傷假認定上,仍然與「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的主管機關銓敘部不同調。消促會及當事人已經多次發布聲明,要求宜蘭縣政府儘速認定公傷假;然而兩個月過去,宜蘭縣政府及消防局卻是消極面對,至今仍未認定公傷假。
楊適瑋認為,宜蘭縣政府不當處置性騷擾案是一個指標性的案件,不僅顯示出公務機關對於性平法令落實程度之低落,更凸顯國家身為消防員雇主,只會用「性騷擾零容忍」這種口號式的方式面對性平爭議,對被害人的訴求卻是冷漠以對。消促會強烈呼籲,宜蘭縣縣長林姿妙、宜蘭縣消防局長徐松奕應儘速針對機關惡意曲解法令、濫權霸凌的行為道歉並究責,「我們不會就這樣算了」。
時代力量宜蘭縣黨部執行長郭稟翰指出,宜蘭縣政府在整起事件內「完全失職」,迄今也沒有看到任何檢討或道歉。林姿妙過去在自己女兒被欺負時,於媒體前聲淚俱下;而現在別人的女兒被欺負時,卻始終只有一句「謝謝」,他問林姿妙:「妳是要謝誰?」
郭稟翰表示,正因為林姿妙和徐松奕的消極態度,導致國民黨宜蘭縣議員黃浴沂為了護航,在宜蘭縣議會中講出一系列「歧視言論」,淪為濫權霸凌檢討受害消防員的共犯。他呼籲黃浴沂出面誠心道歉,也直指徐松奕應為此事件下台負責。
王婉諭表示,宜蘭縣政府至今對於錯誤處理職場性騷擾事件,事發後濫權霸凌被害人等失職情形,始終沒有給當事人一句道歉;對於曲解法令及濫權霸凌被害人的失職人員,也都沒有究責。因此,今天她與消促會希望能向監察院提出陳情。
王婉諭提出三點訴求,首先,對於宜蘭縣政府及宜蘭縣消防局性平法規適用錯誤、性平調查過程對被害人二度傷害,以及審核假別過程中不附理由拒絕核假等失職情事,要求監察院提出糾正。其次,也呼籲監院糾正宜蘭縣政府,作為消防局的主管機關,為何至今仍放任縱容消防局惡意曲解法令及濫權霸凌被害人,沒有究責任何一個失職人員?最後,她要求宜蘭縣政府及消防局,應適用正確法規解釋,重新審核被害人的公傷假申請、計算被害人應領的薪資,別再使當事人權益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