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環保署升格為環境部 下設氣候變遷等4個署
立法院院會。(資料照)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環保署將升格為環境部!因應2050淨零排放、改善空氣品質等目標,立法院院會今(9日)三讀通過「環境部組織法案」,該部下設5個業務司,包含綜合規劃司、環境保護司、大氣環境司、水質保護司、監測資訊司,並設立4個三級行政機關,包含氣候變遷署、資源循環署、化學物質管理署、環境管理署,以及1個三級機構:國家環境研究院。
針對環境部組織改造的必要性及急迫性,環保署長張子敬日前於立院聯席會議時表示,為因應2050淨零排放、改善空品、資源循環與化學物質管理等議題的重視,調整強化環境品質改善策略由污染管制轉變為預防管理,並提升政府效能,因此規劃將環保署改制為環境部。
三讀條文指出,環境部有9大掌理事項,包括:環境政策、制度的綜合規劃、法規研擬、推動及督導;環境影響評估、綠生活轉型;環境檢驗測定;空品保護、空污防制;水體品質保護;所屬機關辦理溫室氣體減量與氣候變遷調適、廢棄物清除處理等業務的督導、協調及推動;以及其他有關環境保護事項等。
三讀條文也明定,環境部置部長1人,為特任官;政務次長2人,職務比照簡任第14職等;常務次長1人,職務列簡任第14職等。
而在環境部次級機關及其業務部分,三讀條文規定,「氣候變遷署」負責規劃與執行因應氣候變遷政策、溫室氣體排放管理、減量、交易、碳定價制度及氣候變遷調適事項。「資源循環署」主責規劃與執行廢棄物源頭減量、資源回收與循環利用,以及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事項。
另,「化學物質管理署」執掌規劃與執行化學物質管理及災害預防應變、環境用藥管理事項。「環境管理署」則肩負規劃與執行環境管理與執法、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環境衛生管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事項。
對於預期達到成效,環保署報告指出,包括:積極因應氣候變遷,達成國家2050 淨零排放目標;落實資源循環、廢棄物減量及再利用,減輕環境負荷並逐步邁向資源永續循環零廢棄目標;擴大化學物質管理標的;推動數位科技環境執法,加強污染源管制;以及發展氣候變遷與資源循環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