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前經發局長陳凱凌喝花酒索賄 監委要查
陳凱凌。(資料照)
〔記者楊丞彧/台北報導〕監察院今(5)日透過新聞稿表示,台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前局長陳凱凌,涉及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公務員詐欺得利、財產來源不明、偽造文書、洗錢等罪嫌,被檢方起訴。監察委員蔡崇義、林國明與王麗珍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表示,陳凱凌任職台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局長職務期間,是否利用其職務上對該局所轄業務具有裁量、決策權限之機會,並藉其身為機關首長之身分,以不法方式使第三人提供不正利益?除現已起訴案件外,是否尚有其他違法失職事項?主管機關對所屬高階公務員是否有督導不周之處?對於防弊監督機制有何策進作為?實有詳加調查瞭解之必要。
陳凱凌涉貪案,台南地檢署上月20日偵結起訴。檢方指出,陳凱凌向營建廠商「借錢」從中索賄180萬元,並接受廠商6次喝花酒、性招待。業者發現自己目標工程落空,才得知被騙等。南檢依貪污及洗錢防治條例等罪嫌將陳起訴,南院也裁定陳凱凌續押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