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指陳啟昱豪宅違法 市府今認定違法最重可罰30萬元
民眾黨立委指陳啟昱豪宅違法,市府今認定違法最重可罰30萬元。(記者陳文嬋攝)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針對民眾黨立委陳琬惠今揭露民進黨前中執委、台鹽前董事長陳啟昱位於高雄旗山區豪宅涉嫌違法;市府農業局今認定違反農業發展條例,移請地政局依區域計畫法裁罰,最重可罰30萬元,並限期3個月改善,將可連續裁罰到改善為止。
市府農業局今據報前往現場勘察,確認2筆土地屬於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編定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現況農地上存在臨時性貨櫃屋,並未取得農業設施容許。
農業局表示,根據農業發展條例第8之1條規定,在農業用地上興建有固定基礎的農業設施,必須先取得農業設施容許使用,然後再依法申請建築執照。
農業局今認定違法,依農發條例第69條規定查處,針對農業用地違反區域計畫法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者,應依區域計畫法規定處理,移請地政局裁罰,並請農地所有人改善。
地政局將視違規面積大小,依違反區域計畫法,裁罰6萬到30萬元,並限期3個月改善,屆時若仍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裁罰到改善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