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動法」預告修正引議論 國防部:絕不損及人民平時自由權益
〔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國防部現正預告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修正草案,增訂動員實施階段的徵購、徵用與罰則,但外界對於該法是否影響言論自由等範疇議論紛紛。國防部今日表示,此法屬「緊急命令」狀態的非常時期法制,必要管制措施僅適用於實施動員時期,絕不會影響或損及人民平時自由與權益。
國防部今日表示,「全動法」自民國90年11月14日公布施行,曾於103年及108年歷經2次修正,惟因現行條文內容,多偏重規定動員準備事項,但就動員實施後指揮體系及戰時徵用等規範顯有不足。且經考量區域威脅情勢,以及凝聚「全民國防」理念共衛家園的必要,國防部啟動修法工作,期盼能周延相關配套、完備整體動員機制。
國防部表示,由於非常時期緊急動員作業成效,攸關國家存續,世界各國均強調平時要能周全整備,戰時方能有備無患。現行「全動法」第13條即規定,各動員準備機關應對可動員的人力、物力、設施等,進行調查、統計及規劃,並得實施演習驗證,目的也是為確保戰時依計畫動員、發揮國力,有效抵禦外敵入侵。
國防部說,「全動法」既屬進入緊急命令狀態的非常時期法制,則相關依法規定的必要管制措施,自僅適用於實施動員時期,絕不會影響或損及人民平時的自由與權益。
國防部也表示,全民防衛動員法制工作,為民主國家面對敵國威脅時,保障國家安全與人民生存的必要措施。國防部於修正草案公告期間,對於各方意見將會納入參酌研修,再依程序陳報行政院審查,此屬正常之法制作業。
國防部表示,至盼各界對此修法能基於保護國家安全的共同目標,本於事實理性溝通討論,希望勿任意渲染扭曲、混淆視聽,國防部特此再嚴正澄明此項修法的必要性與重要性,以兼顧民眾權益與保障國家安全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