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認定61筆土地收歸國有 救國團:將聲請停止執行
針對救國團財產遭沒收,救國團秘書處處長鄭斐文表示,將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記者楊綿傑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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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今天(26日)召開委員會,認定救國團61筆土地等財產為不當取得財產,應移轉國有。救國團稍早則回應,與黨產會已經過多次協商,達成大部分共識,對突然的處分感到被欺騙,後續會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以保障員工生計,並在詳閱處分書後召開正式記者會。
救國團秘書處處長鄭斐文表示,會詳閱行政處分書後再召開正式記者會,目前僅做幾點說明,救國團希望和解共生,避免社會對立,所以本於誠信原則與黨產會進行8次協商,已達成大部分的共識,今天黨產會突然召開記者會,做出沒收救國團財產的行政處份,有被欺騙的感覺。
鄭斐文指出,目前第一審法院還沒對是否為附隨組織做出判決,黨產會卻突然這樣處分,沒收救國團財產,恐已違背不當黨產條例,救國團有1700位員工、5000多位老師及教練,其工作權財產權必須要維護,因此將來也會跟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呼籲法院能夠裁定這項行政處分停止執行。
鄭斐文提到,內政部早已認定救國團不是國民黨附隨組織;最高法院、內政部、黨產會均認定民國58年以前救國團是行政機構,既是行政機構就不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為何黨產會要一意孤行?另外,行政院、教育部、內政部也都是以正式公函證明救國團財產合法正當,為甚麼黨產會還是要沒收救國團財產,令人不解。
此外,這次要沒收的大部分是活動中心,但活動中心是政府要救國團蓋的,教育部雖有補助,但救國團也投入更高的資金,其後又繳交超過行政院規定的租金,為何要沒收?而各項委辦活動也是政府要救國團做的,所付出龐大人物力,與無數義工的奉獻,為何黨產會要沒收這些結餘款?
鄭斐文說,教育部與國民黨等邀請救國團參加會議提出報告,應屬黨政運作關係,未脫離憲政體制框架。其會議紀錄多是主辦單位單方片面的想法與希望,黨產會不能作為沒收財產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