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猛打砂石案 江聰淵出示判決書:法院載明非盜賣
江聰淵(前排右二)親上火線,針對砂石案召開記者會回應。(記者游明金攝)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國民黨在街頭豎立看板,攻擊民進黨宜蘭縣長參選人江聰淵盜採砂石判刑坐牢;江今天親上火線回應,並公開判決書內容接受檢驗。他說,這是25年前舊案,當年頭城鎮公所發函證明並未超挖,法官雖不採信,但也說「挖取砂石僅在鋪平施工道路並非盜賣,情節非重」,他堅持清白、不認罪被判刑3個月,他雖無奈,但也只能尊重法院判決入獄服刑,這就是整個事件經過。
江聰淵說,他擔任過兩屆議員、兩屆市長,歷次選舉都主動向鄉親完整說明「盜採砂石」案,從未隱瞞與迴避,他被判刑坐牢,是很多鄉親知道的事情,也感謝市民諒解並給他機會,讓他有服務的機會。
江指出,如今他要參選縣長,國民黨再次以盜採砂石案發動大規模看板攻擊,把他形塑成惡性重大,意圖影響選情,他也願意再次向大家說明,並公開判決書接受社會公評,來讓縣民了解事實全貌,表示負責任的態度
江聰淵指出,25年前,他尚未從政,是營造公司負責人,該案是在民國86年,公司承包頭城鎮公所雨水下水道工程,被檢舉超挖砂石整平施工道路,當年業主頭城鎮公所發函向法院表示「並無挖掘砂石作道路填補之用」,但不被法官所採信,不過,法官還是在判決書幫他陳述「竊取目的僅在鋪平施工道路並非盜賣,情節非重」。
他表示,在案件當下,為讓現場施作同仁不因官司判決影響生計,他以公司負責人身份承擔責任,全案兩工人僅被裁罰5000元,案情輕微。
「我因堅持清白,不認罪,被法官判刑3個月。」江聰淵說,他未被諭知緩刑或易科罰金,如果「你問我有沒有盜採砂石?我還是堅持清白」,頭城鎮公所曾發函幫他證明沒有盜採,法官不採信,他只能尊重法律判決入獄服刑,承擔起該負的責任。
江聰淵強調,對此事件,他一直引以為警惕,主動誠實面對鄉親,國民黨趁機炒作,只是要替林姿妙涉犯貪污、財產來源不明等罪轉移焦點,這麼多年來,他清白參政,沒有不明金流,更不會讓家人干政,他希望林姿妙也能勇敢面對,就所涉貪污弊案疑雲以及異常金流事件,親自出來「說清楚、講明白」,不要逃避。
江聰淵陣營公開判決書接受各界公評。(江聰淵陣營提供)
江聰淵陣營公開判決書接受各界公評。(江聰淵陣營提供)
江聰淵陣營公開判決書接受各界公評。(江聰淵陣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