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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堅碩論爭議 竹科管理局:回歸法律及合約約定

新竹市長林智堅反駁碩士論文抄襲,竹科管理局也重申,一切回歸到法律規定及合約約定。(資料照)

新竹市長林智堅反駁碩士論文抄襲,竹科管理局也重申,一切回歸到法律規定及合約約定。(資料照)

2022/07/07 14:09

〔記者洪友芳/新竹報導〕新竹市長林智堅的幕僚今指出,林智堅的中華大學碩士論文是在竹科管理局結案報告前完成,著作權歸屬是在結案報告完成後,才從中華大學讓予科管局,無抄襲之虞;竹科管理局不回應時間先後的問題,但強調一切回歸到法律規定及合約約定。

林智堅的中華大學碩士論文遭爆料與竹科管理局研究報告高度雷同,有抄襲竹科報告書的嫌疑,甚至涉及侵犯竹科管理局智慧財產權;竹科管理局昨回應,將函請中華大學就其是否依合約書規定辦理,提出詳細說明,作為後續處理參據。

竹科管理局重申,委託研究的案受委託機構(並非個人)簽訂的合約中皆訂有相關規範,「履行契約所完成之著作,其著作財產權之全部於著作完成之同時讓與機關」。

竹科管理局表示,該局於2007年12月依採購法規定與中華大學進行委託研究(以TCSI模式評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之民眾滿意度)並完成簽約,履約起迄日期為2007年12月24日至2008年6月15日,依合約規定,該案的智慧財產權歸屬竹科管理局。

林智堅的幕僚今指出,林智堅於2008年5月完成碩論後,開始進行申請口試相關流程,並在同年6月26日完成口試。

竹科管理局在6月26日同一天函文給中華大學,要求中華大學修正研究報告,並在同年7月5日前交付結案報告,根據雙方合約書內容第14條權利及責任內容,中華大學在完成結案報告時,著作權才會移轉到科管局手上,在這之前,林智堅與中華大學研究團隊擁有此報告的相關權利,並無抄襲之虞。

根據林智堅的指導教授賀力行日前聲明指出,竹科管理局的研究案當年是委託中華大學教授李友錚與王明郎,當年中華大學管理學院成立台灣顧客滿意度指標(簡稱TCSI)研究小組,他與李友錚、王明郎等教授都屬於這個實驗室,林智堅就讀碩士班期間,大家共同參與討論,並分享實驗室的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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