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收賄案》徐永明判7年4月 黃國昌:他不是這樣的人
前立委、前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資料照)
〔記者楊丞彧/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立法委員集體收賄案,4名前、現任立委被控收受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賄賂,為公司法修法爭議向經濟部官員施壓,另有立委趙正宇涉財產來不明罪;北院審結,今(6)日宣判,前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判7年4月、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前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也在臉書上說,他所認識的徐永明,並不是這樣的人。看到SOGO案一審宣判的結果,心情一時難以平復。
據報導,廖國棟、陳超明、蘇震清、徐永明等4人,涉透過郭克銘等白手套,收受或期約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賄賂,針對公司法修法以及2002年太流增資登記案爭議,以開公聽會、質詢等方式向經濟部官員施壓,要求經濟部撤銷增資登記,以助李恆隆奪回SOGO百貨經營權。
徐永明部分,據報導雙方在聯繫溝通獻金的給付方式時喬不攏,李恆隆希望當面交付200萬元給徐永明,但徐永明堅持要透過吳世昌居間收錢,最終尚未喬定,檢調就於2020年7月31日發動搜索約談,未完成交付賄款,檢方起訴、論告認為雙方已達成期約賄賂合意。徐永明言詞辯論時否認犯罪,堅稱自己是被「政治金光黨」詐騙。
黃國昌表示,看到SOGO案一審宣判的結果,心情一時難以平復。他所認識的永明,並不是這樣的人。相識的這30年來,推動社會改革、追求正常國家,徐都盡心盡力。此時此刻,非常難過。但黃國昌強調,公平正義與廉能政治是他向來堅持的價值,不會因為任何黨派或是個人,而有所妥協或改變。
黃國昌說,他尊重司法裁判與當事人上訴的權利,也相信司法終究會給人民應得而公正的判決。這是法律教我們的事,也是每位公民應有的態度與信念。謙虛接受每一位抱持相同信念朋友的指教與意見,期許未來的每一天,以更堅韌的態度,繼續勇敢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