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智強參選桃園市長 同黨名律師引用法條勸「懸崖勒馬」
羅智強宣布參選桃園市長。 (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羅智強今天宣布參選桃園市長,引發藍營波瀾萬丈。同為國民黨員的名律師林憲同今天說,黨主席朱立倫勸不動羅,他則想用「地方制度法」的規定來勸羅智強,「臨淵羨魚,何如懸崖勒馬?」
林憲同指出,「地方制度法」第79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直轄市議員戶籍遷出各該行政區域4個月以上者,由行政院解除其職權。林憲同解釋,羅智強要參選桃園市長就必須在今年4月立即遷籍桃園,以示決心,「否則他就根本沒有參選適格身分」。
然而,林憲同提到,羅智強今天是以台北市民參選及當選台北市議員,如果羅智強遷籍離開台北市就會先行喪失台北市議員身分,因此,羅智強未獲國民黨提名參選就會先行喪失台北市議員,「是否應該懸崖勒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