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政治犯財產返還 藍綠立委嫌院版草案賠太少
為落實轉型正義,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初審「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受害者權利回復條例」,朝野立委對於行政院版草案所設賠償金額及基準均認為太少,涉及賠償的重要條文均保留至黨團協商,僅先通過較無爭議條文。(記者陳鈺馥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國民黨政府在戒嚴時期剝奪政治犯生命,並沒收其名下財產充公。為落實轉型正義,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初審「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受害者權利回復條例」,促轉會估計,未來國家要支出賠償總金額將達274億元。朝野立委對於行政院版草案所設賠償金額及基準認為賠太少,重要條文均保留至黨團協商,僅先通過較無爭議條文。
根據院版草案,將由行政院設置「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受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處理賠償及權利回復相關事項;死亡賠償金額,由過去的600萬元提高至1200萬元,已請領死亡賠償的家屬未來可再申請差額賠償;至於人身關押的賠償金額上限,從590萬元提高至1139萬元。
國民黨立委陳以信主張,賠償及權利回復相關事項,應由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辦理,不應再另外設一個權利回復基金會。民進黨立委江永昌表示,若由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處理,未來還要再修其他法律,應該分開走才對。
立委何志偉指出,因國家不法行為遭槍決者計有755人,其中軍人56人,還有教師、警察等具公職身分的被害者,院版草案並沒有針對退休金和身分權進行回復,他提案增訂第4條之1,回復其尊嚴及權利。
對此,促轉會代主委葉虹靈指出,這涉及不同主管機關權責,散落在國防部、銓敘部、教育部等部會,目前沒有賠償統計數字,建議後續第二階段由行政院統整,促轉會在總結報告提出建議。
在金額賠償部分,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表示,賠1200萬元怎麼訂出來?葉虹靈回應,針對死刑過去是補賠償只有600萬元,這部分有所不足,金額是找到平衡後訂出。
曾銘宗接著說,賠償金額應該要適度提高,還有侵害人身自由的賠償基數太少,國民黨認為可以適度調高,「不支持行政院版本」。
曾銘宗也問及,權利回復法案通過後,預估賠償人數有多少人?葉虹靈說,預估整體1萬3000件,加上行政不法還有一些案件,總金額預估274億元;曾銘宗認為,去年政府財政收入高達4千億元,可以啦!葉虹靈說,後續還有創傷療癒等支出,希望委員能考慮財政衡平。
民進黨立委賴品妤則表示,侵害人身自由的基數不太恰當,威權政府侵害人身自由,多少伴隨身體傷害及不可回復創傷,甚至造成受害者無法抹滅傷痕,她提案遭關押以5千元折算一日。
民進黨立委劉建國質疑,當年政府剝奪生命及財產,並沒有副表及基數,現在賠償卻要用基數來算,有句台語諺語是「第一田園、第二妻子」,無法接受只用基數來算。
賴品妤說,行政院版草案所提金額賠償是「打折再打折」,賠償應該要全額償還優先;曾銘宗喊價說,要轉型正義就轉完全一點,不僅要全額賠償,還要依照物價指數還原回來。
由於朝野立委對於賠償金額及侵害人身自由的賠償計數意見不一,對於是否新設「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受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處理財產返還業務,或直接歸給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等相關條文,均保留至黨團協商再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