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敵對勢力指示之人 羅致政提案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2022/03/08 06:51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羅致政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草案,對於違反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國家情報工作法相關規定,經判刑確定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提案指出,曾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之人,應避免其藉著選舉取得公職候選人身分後,繼續刺探、蒐集、洩漏國家機密,或發展組織等行為,嚴重影響國安及侵害國家法益。
羅致政的提案擴大不得登記為候選人的範圍,除了「境外敵對勢力指示之人」,還包括「搓圓仔湯」、「包攬賄選罪」、「以暴力妨害他人競選」、「以暴力妨害他人為罷免案提議、連署」等。
此外,考量對於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因行刑權罹於時效而消滅者參選資格規定未臻明確,並基於維護選舉公平性,貫徹杜絕賄選,避免候選人利用行刑權罹於時效規避法律限制參選,因此也增列行刑權因罹於時效消滅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