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將奉長官指示用2880元「加菜金」招待軍眷被判4年半 同袍叫屈
前花防部參謀長韓豫平少將於2015年接獲長官指示,使用漢光演習「加菜金」支付政戰主任眷屬用餐,遭最高法院依現役軍人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4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定讞。(資料照)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前花防部參謀長韓豫平少將於2015年接到時任花防部指揮官、現任國防部總督長劉得金指示,招待政戰主任眷屬吃飯,因使用漢光演習「加菜金」支付,遭最高法院依現役軍人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韓4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定讞。退役將領指出,法官不當定義加菜金使用條件,國防部對此案的冷淡更令人心寒,讓用過加菜金的同袍人人自危。
針對韓豫平因加菜金核銷2880元,遭判決4年6個月,且退休俸腰斬一事,民進黨立委劉世芳國會辦公室於4日發出採訪通知,預計在7日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縱使其行為確有不當,但建請依其罪行情狀與金額量刑,並呼籲退輔會本於照顧退除役官兵之職責,盡力協助當事人,除劉世芳外,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蔡適應、林靜儀預計出席,退輔會副主委李文忠也在出席名單之列。
曾任國防部軍事監獄政戰主任的陸軍官校講師廖念漢4日以〈國防部長應為韓豫平將軍提非常上訴〉一文,投書本報「自由廣場」,指出本案完全不符比例原則,且韓豫平也未將2880元裝入私囊,而軍人眷屬雖屬於民人,但因有軍人眷屬身分,領有「眷補證」的直系血親,是有資格限制條件。
此外,廖念漢在文章提到,一般部隊的活動、戰力展示等,都會邀請眷屬參加並在單位用餐,經費大多是從「加菜金」項下支應,如果本案理由成立,那國軍所有現任或已退伍而曾任營級以上的主官,有邀請眷屬的將校們,是否都應全部關4年半?
一位退役將領昨受訪指出,法官不當擴大解釋軍方加菜金不可由民間人士受領即之用,因而認定韓豫平犯法,本案定讞後,不免遭到有心人士以此定讞判例為依據,挾怨對長官檢舉,恐造成使用過加菜金的同袍人人自危,軍心動搖。
該位退役將領表示,國防部對此案之冷血冷酷、冷漠,令人有唇亡齒寒之冷感,面對外敵又如何能使三軍同心同德、將士用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