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長因車禍過世 立委王美惠倡修法:酒駕致死傷禁交保
民進黨立委王美惠。(資料照)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高雄市26日晚間一起酒駕肇事釀1死3傷悲劇,還傳出肇事者已是第三度被查獲涉嫌酒駕,市長陳其邁籲修法重罰。民進黨立委王美惠今天(27日)說,看到新聞真的很痛,她的兄長也是因車禍過世,她深感法律對酒駕者太仁慈,對逝者及其家屬太殘忍、傷害太大,再怎麼提高罰金,對有錢人來說沒什麼大不了;因此,她認為應修法重懲重罰,若酒駕致人死傷不能交保,必須先予以羈押。
「我覺得我們的法律要改。」王美惠說,酒駕致人死傷,一年那麼多件,是否該修法嚴懲,不能讓他交保,要先關起來,這樣台灣的交通才會改善,不然你罰9萬元,對有錢人來說如同9元、9角,開好車、跑車的人,被罰款也不覺得怎麼樣,但他已嚴重影響到其他人的安全,我們要去修這個,要嚴懲嚴辦。
賴瑞隆:酒駕累犯顯示現行規範嚇阻不足
民進黨立委賴瑞隆表示,這次酒駕者是累犯,過去已有2次酒駕紀錄,顯示現行規範對他並未產生夠強的嚇阻力,這樣的人就像個不定時炸彈,因此,針對累犯部分,我們還是會強化修法,討論更多的強制性和加重措施,包括更重的刑法嚇阻、車輛沒入等強烈方式,讓他不能使用工具。
「被抓到3次,那沒抓到的是幾次?顯然是慣性酒駕!」賴瑞隆說,不能輕易地讓酒駕者有輕易再犯的機會,畢竟發生事情每次都是一個重大家庭的傷痛,社會沒辦法接受,針對這塊的強化,我們會繼續提案,在相關委員會審議;對於惡行累犯,要加強嚇阻,剝奪他駕駛或使用車輛的權利,希望能達到較好的效果。
趙天麟:防酒駕透過他律也許更為有效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指出,從過去重大酒駕事件發生以來已修法過3次,刑責與行政罰則也不斷加重,雖然社會對於防治酒駕犯罪的機制已經建立起來,但仍有一些不肖之徒以身試法,是否持續修法加重刑責,當然是可以繼續討論,包含過失和殺人的界線是否往上移動,這都可以討論。
行政作為上,趙天麟說,是否強化酒精鎖相關規範,或是以連坐處罰的角度,科以同行者或店家更多的責任,透過他律也許更為有效,因為酒駕者當下可能已失去判斷力,這部分的重要性不亞於刑度更加往上修法。他強調,防範酒駕無上限,本次事件高雄市政府認為應從嚴修法,都尊重,可以討論有更好的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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