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孝大樓被認不當黨產追徵7.8億 國民黨敗訴
黨產會將「大孝大樓」列為不當黨產,向國民黨追徵7.8億餘元。圖為大孝大樓改建後的新大樓。(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認定「大孝大樓」為不當黨產,108年5月14日做成行政處分,追徵國民黨7.8億餘元,國民黨不服,提告請求撤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結,上午10時30分宣判,國民黨敗訴,可上訴。受國民黨委任律師張少騰將研提上訴。
黨產會前年5月認定大孝大樓(台北巿中正區愛國東路100號、102號大樓)為國民黨悖於民主法治取得的不當黨產,但該建物已移轉至他人名下,黨產會精算後認應追徵7億8275萬8715元,送強制執行。
國民黨不滿,主張追徵金額龐大,恐造成無法回復的損害,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本訴,聲請停止執行部分已於去年2月4日獲准。
黨產會不服提起抗告,強調北高行裁定理由矛盾,一邊說追徵如果被撤銷,國家財政可能負擔過重,一邊又指追徵價額7億餘元,與國家預算規模相比,執行與否對國家財政的公益影響有限。
但最高行政法院指出,縱然停止執行,依黨產條例足以確保國民黨無脫產之虞,對公益無重大影響,即使因此造成日後追徵不易,對公益所造成的影響也小於國民黨因執行所受損害。
至於本訴國民黨請求撤黨產會追徵7.8億餘元原處分,北高行今判國民黨敗訴,理由尚未公布。
最高行並認,追徵價額達7.8億餘元,金額甚鉅,法院若未於執行階段介入處理,國民黨遭執行的財產將無從或難於回復,縱使日後以金錢賠償,亦將致社會資源的無謂耗費,而有難於回復損害的急迫情事,因此北高行的裁定有理,駁回黨產會抗告確定。
中央投資公司及欣裕台公司被黨產會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大孝大樓被認定為不當黨產遭追徵7.8億元,國民黨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北高行25日宣判敗訴,國民黨律師張少騰指出,待收到判決後再研提上訴。(記者塗建榮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