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騷法三讀通過 屏東通訊行女店員丈夫:盼太太是最後受害者
今年4月,屏東發生通訊行曾姓店員遭黃姓男子反覆跟蹤騷擾後,以假車禍方式擄殺案件,引發輿論關注。(資料照,本報合成)
〔記者陳昀/台北報導〕今年4月屏東又發生通訊行女店員遭黃姓男子反覆跟蹤騷擾後以假車禍擄殺案件,為回應社會高度期待,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民進黨立委周春米三讀後發言轉述屏東女店員丈夫的訊息說,「跟騷法早該完成立法,真心希望太太是最後一位受害者,希望太太不是白白犧牲,能幫助更多需要的人」。
周春米表示,跟騷法好不容易走到這一步,這是感謝的時刻,也是傷感的時刻,上午立法院會三讀之前,她接到屏東女店員先生的訊息,對方告訴她「得知跟騷法今日拚三讀,希望順利通過,跟騷法很早就該完成立法,保障更多需要的人,社會快速進步,憾事也越來越多,需要即時調整法律,真心希望太太會是最後一位發生憾事的人,希望太太不是白白犧牲,而是幫助到更多需要的人。」
周春米表示,這次立法將跟蹤騷擾行為犯罪化,完整保護被害人的利益,過去警方缺乏書面告誡、保護令、預防性羈押等工具阻止憾事,這次都被納入修法範圍,雖然要做的還很多,但希望這個法案是個開始,讓社會上被跟騷所害、所困的人,能受到國家、社會、政府的保護。
國民黨立委李貴敏則感嘆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這部法終於通過,憂的是這是有名無實的法案,批評執政黨不願接納國民黨提案,在實施2年內依照實際情形檢討改進,「性或性別有關」要件難以證明,加上必須在書面告誡2年內再犯才能聲請保護令,讓這部法形同虛設。
對於在野黨批判跟騷法適用範圍限縮「性或性別有關」,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強調,這樣的限制是為了要滴水不漏地承接發生率高、恐懼性、危險性高、傷害性高的「四高案件」,並引用CEDAW公約對「性」、「性別」、「性別暴力」的定義及其他各國執行經驗,證明保障範圍是寬廣、不限婦女,且擴及各種性別的。
立法院18日舉行院會,處理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等案,朝野黨團針對保留條文進行表決大戰。(記者廖振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