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馬書展」10月登台入校辦展 陸委會:依法須先獲許可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中國國有文化企業「海峽出版發行集團」與台灣出版業者今年10月將聯合主辦金門書展巡迴台灣北、中、南各校園,對岸圖書預計9月底運抵台灣。針對中國出版品是否須獲得許可才能入台?陸委會副主委李麗珍今日表示,相關業者如果要在台灣舉辦所謂中方圖書出版品的展覽,須依兩岸條例第37條及許可辦法規定,事先向主管機關文化部申請許可。
據了解,第15屆金馬書展由海峽出版發行集團、福建新華發行集團與台灣圖書出版事業協會聯合主辦,將於10月14日起,在金門、馬祖、台北、新北、新竹、台中、高雄等地學校巡迴開展。
中方規劃,將把中國近兩年出版的簡體版圖書運來台灣參展,讓台灣學生能夠就近接收到中國的出版品;兩岸圖書出版發行業者也將舉行「疫情下兩岸圖書出版發行的現狀」線上研討會。
對岸主辦單位是總部設在福州的海峽出版發行集團,為中國國有大型文化企業,由中共福建省委宣傳部領導,福建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進行管理;福建新華發行集團則是福建省屬大型國有文化企業。
不過,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7條規定,「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及廣播電視節目,經主管機關許可,得進入台灣地區,或在台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或觀摩」。
對此,陸委會副主委李麗珍表示,相關業者如果要在台灣舉辦所謂中方圖書出版品的展覽,必須依據兩岸條例第37條及許可辦法規定,事先向主管機關文化部申請許可。業者如果要在台灣銷售中方的簡體字圖書,僅限於大專專業學術用書,而且也應該要事先向主管機關文化部委託的圖書出版公會或協會提出申請,獲得許可之後,才可以在台灣銷售中方的簡體字大專專業學術圖書。
李麗珍指出,陸委會將會同文化部持續關注這一屆金門書展的相關情況,如果有違規情事,會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