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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女戶」改叫「性交易場所」 政院通過修法草案

行政院院會通過法務部提報「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9條之1修正草案,將涉及有歧視女性之嫌、影響女性尊嚴的「妓女戶」一詞改為「性交易場所」。示意圖。(資料照)

行政院院會通過法務部提報「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9條之1修正草案,將涉及有歧視女性之嫌、影響女性尊嚴的「妓女戶」一詞改為「性交易場所」。示意圖。(資料照)

2021/09/02 16:25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為配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修正不合時宜用語,今天召開的院會通過法務部提報「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9條之1修正草案,將涉及有歧視女性之嫌、影響女性尊嚴的「妓女戶」一詞改為「性交易場所」,將函請司法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

主持院會的行政院長蘇貞昌說,這項修正是配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修正不合時宜用語,請法務部與司法院及立法院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法務部指出,CEDAW公約第5條規定,締約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以改變男女的社會和文化行為模式,消除基於性別而分尊卑觀念或基於男女任務定型所產生的偏見、習俗和一切其他做法。法務部依該公約第5條規範意旨,主動檢視國內相關法律,針對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9條之1規定尚有「妓女戶」之用語,恐損及性別人權,隱含從事性工作者等同女性並具有歧視之刻板印象,因而研提修正草案,經陳報行政院審查後,於今天經行政院院會審查通過,將送請司法院會銜後,再送請立法院審議。

法務部說,未來經立法完成修法,將有助於消除對婦女之歧視,符合CEDAW公約規範,並具體保障性別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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